我国已长期处于低生育率的状态,人口出现自然负增长,人口变动面临新形势。导致人口低生育率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在低生育率社会下中国生育政策如何变革和完善?
本书讨论低生育率社会下生育和社会的关系,陈述我国生育率变动的基本状况和完善生育政策的必要性及改革方向。我国生育政策的转变,需要从“降低生育率”,过渡到以满足人们生育意愿的“生育服务支持”为目的。在低生育率社会下,国家需要加强家庭制度建设和完善家庭政策,特别是完善托育托幼服务体系,通过家庭部门和社会部门的政策改革促进女性发展。我国的生育政策应该从“调节性的生育政策”转向“适应性的生育政策”,应重视低生育率社会下影响生育意愿和行为的因素,针对“不想生”“不敢生”和“不能生”的具体困难,服务于“未意愿的怀孕”和“未满足的怀孕”两个方面,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生育服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