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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了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素质,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员注册、任职、培训、职业保障以及提供船员服务等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员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负责统一实施船员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央管辖水域的海事管理机构和负责管理其他水域的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船员管理工作。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