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注说明
薛铠,字良义,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业儒,兼精医理,少为府学诸生,明弘治年间(1488~1505)以名医被征为太医院医士,治疾有奇验,擅长外、儿科,后因其子薛己之功,追赠为太医院院使。主要著作有《保婴撮要》、《钱氏小儿药证直诀校注》等。
薛己,字新甫,号立斋,明代有名医家。初攻外科,后于内、外、妇、儿、口齿等各科无所不及。正德三年(1508)补为太医院院士,正德十四年(1519)授南京太医院判。薛己一生穷读博览,治学极为刻苦,重视临床实践,善于总结经验,成为名重一时的医家,形成了以其为先导的明清温补学派,对明清医学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薛己一生著作颇丰,如《内科摘要》、《外科发挥》、《外科心法》、《女科撮要》、《正体类要》、《口齿类要》、《本草约言》等。经他注释的有王纶的《明医杂著》,陈自明的《外科精要》和《妇人良方大全》,陈文中的《小儿痘疹方论》,钱乙的《小儿药证直诀》和《保婴金镜录》等。
《保婴撮要》全书20卷,薛铠撰,薛己增补,成书于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该书是薛氏父子儿科方面的代表作。共记载了儿科病证221种,每种病证均首列病因、病机、治则,次载验案及各种治法、方药。除小儿内科外,还论及小儿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齿科、肛肠科、皮肤科、骨伤科等病证70余种,脏腑、经络、辨证用药,内治、外治、手术等兼备。书中不乏创新之处;提倡用烧灼断脐法预防脐风,是明代产科引人注目的成就;对初生儿除毒的多种方法有效而可行,为后世所延用;进一步发展了小儿指纹诊法,将小儿指纹概括为13种,均绘图加以说明;指出“病从乳授、药从乳传”,为解决儿科服药方法和提高临床疗效提供了新途径;有关小儿外科疾病的论治独具特点,开创了小儿外科学之先河;继承发扬小儿痘疹证治经验;临证注重温补脾肾,善用六味、八味、补中益气汤等。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认为:“己治病,务求本原,用八味丸、六味丸直补真阴真阳,以助化源,实自己发之。其治病多用古方,而出入加减,具有至理,多在一两味间见神明变化之妙。”
关于本书的成书,从林序中可以发现一些线索。林序中记述了林懋举去拜访薛己时,发现几案中“皆残篇断简,皮壳剥落,及取一卷阅之,其点窜注释,较之经生下帷者倍之矣。”薛己对此解释为:“医之道不明,世之患夭扎者,将何所控诉为也?而婴儿为甚,夫婴儿不能言也。……”由此可知,案头上的“残篇断简”即是《保婴撮要》的初稿。林懋举还对薛己说:“愿先生纂而约之,余将刻以传焉。”据此,我们推断本书的初稿可能由薛铠完成,薛己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删繁补阙、加工整理,使之得以付梓,广传于世。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认为本书“疑铠但草创此书,其编纂成帙,则实出于己手”。
林序中明确指出本书完成于嘉靖丙辰年(1556)正月。陕西巡抚赵可怀刻印时曾改名为《保婴全书》,后辑入《薛氏医案》。《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著录《保婴撮要》8卷,系浙江巡抚采进本。
本书现存主要版本有:明·嘉靖三十五年丙辰(1556)薛己自刻本;明·嘉靖三十五年丙辰(1556)林懋举刻本;明·嘉靖三十八年己未(1559)刻本;明·万历十一年癸未(1583)赵氏福建刻本;明·万历三十年壬寅(1602)刻本;清东溪堂刻本;1921年上海大成书局石印本以及各种《薛氏医案》本。
校勘体例和原则如下。
(1)本书以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刻本为底本,以明·万历十一年(1583)赵氏福建刻本为主校本,以清·聚锦堂《薛氏医按·保婴撮要》为次校本。
(2)凡底本文字不误,一律不改动原文;校本虽有异文但无碍文义者,不出校记。
(3)原书系繁体字本,今一律改为规范的简化字;通假字、异体字、古今字、俗写字均径改为简化字,不出校记。
(4)凡底本明显的误字或不规范字,如“己已巳”不分,“胁”、“肋”混用等,予以径改,不出校记。
(5)凡底本中有不规范字的药名,一律径改为规范字,如“耆”改作“芪”、“荷”作“苛”、“栝楼”作“瓜蒌”、“杏人”作“杏仁”等,不出校记。
(6)作者避本朝名讳或家讳而改字或缺笔。缺笔者,予以径改;改字者,凡不影响文义理解者,如“玄”作“元”、“丸”作“圆”等,一律不改,不出校记。
(7)原书系竖排本,现易为横排本。原文方剂中“右”改为“上”,如将“右为末”改为“上为末”。
(8)凡据校本或文义改动底本上的文字,包括误字、脱文、衍文、倒文等,一律出校记说明。
(9)凡底本文字不误,但校本异文有重要价值、义可兼取者,虽不改动原文,亦出校记说明。
(10)底本目录与正文章节标题不一致处均按正文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