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是中华民族文化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按近百年戏曲研究界的共识,它至今已有八百多年的历史,既古老而又年轻。人们知道,世界上有三种古老的戏剧文化:一是古希腊戏剧;一是印度梵剧;一是中国戏曲。如果说秦汉的俳优已有了戏曲表演的成分,到了汉代百戏,更向戏曲迈进了一步,那么到了公元12世纪,即宋元时期,中国戏曲已形成了完整的形态,在八百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不断生发、衍化、变革、创新,传承发展至今,成为中国各族人民生活中不可须臾离的一种艺术形式。比起古希腊戏剧和印度梵剧来,中国戏曲的生命力似乎更旺盛、更顽强,在八九个世纪的年代中,始终绵延不断,从宋元的《张协状元》、“荆、刘、拜、杀”直到目下献演于舞台上的老戏新剧,在中华大地上从来没有停息过戏曲的锣鼓声、管弦声。说中国是“戏曲之国”实不为过。况且而今它又传至域外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饮誉国际剧坛。这是中国人莫不引以自豪的。在世界文化艺术史中是独有的。究其缘由,不外是它始终深深地植根于民族民间,在广大人民生活的土壤之中,受着中华民族的雨露沾溉,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作为中国文化组成部分之一的戏曲文化,同其他中国文化一样,具有自己的特质,已融入了整个文化体系之中。对于戏曲文化应当在整个文化体系中去了解它的意义与地位,不能割裂开来。中国自从产生了戏曲艺术后,在漫长的历史年代中,逐步形成了一种绝非可有可无的戏曲文化。历代的戏曲艺术家们,他们“一开始就是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他们有时是人民的教师和知心朋友,人民的安慰者和鼓舞者。遇到不平之事,他们和人民一道愤怒;遇到欢乐之事,他们和人民一道高兴。他们赞扬人民中的英雄,批评人民身上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