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苏今,华东理工大学讲师。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香港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LLM。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网络数据法。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和主持国家社科、省部级课题多项。
图书介绍:
数据要素是数据资源发展至今的生产要素化确认,是对其使用价值的承认,但由于其本身的法律界定模糊,以及资源上财产利益的保护争议,相关纠纷频发。我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以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继实施,围绕大数据资源的法律体系逐渐形成。随着地方性规范和试点的尝试,全国范围对数据资源的要素化确认和利用也进入新时期。因此,数据要素中的财产性权益研究和确定,将会是数据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数据法学的基础性研究。本书通过对数据资源的合理界定,提出信息集合的概念,并针对信息集合上财产利益保护的正当性和现实困境作出分析,提出合理的规范方式,旨在促进数据要素上权益保护和数据要素合理流通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