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随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财税[2016]55号)文件的发布与实施,资源税扩围正式拉开帷幕。内蒙古自治区具有鲜明的民族特性和区域特性,水、森林、草场等资源是当地居民千百年来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维系人与自然平衡关系的纽带,当地居民在与自然资源和谐共处中所形成的草原文化天然地契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将内蒙古自治区的水、森林、草场等资源逐步纳入资源税扩围范围,将深刻影响当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这一主题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研究》从内蒙古自治区扩围资源税费现状及水资源税改革成效分析出发,以厘清、重构各类资源租、税、费之间的关系为理论基础,提出资源税扩围的原则与目标框架;通过科学设计各类扩围资源的税收制度,探讨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的实现路径,构建资源税管理现代化体系,并提出实现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税收治理与地方治理共同优化提升的机制。 目录 导论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二、相关概念 三、理论基础 四、文献综述 五、主要内容 六、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七、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章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与税费征收概况 节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 一、矿产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 二、水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 三、草原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 四、森林资源概况与开发利用 第二节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沿革与征收概况 一、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沿革 二、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征收概况 第三节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费沿革与征收概况 一、水资源费沿革与征收概况 二、草原植被恢复费沿革与征收概况 三、森林植被恢复费沿革与征收概况
第二章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探索与现存问题分析 节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税扩围探索与实践 一、水资源税扩围的背景 二、自治区水资源税试点相关内容 三、自治区水资源税试点实施情况分析——基于呼伦贝尔市的调查 四、改进自治区水资源税扩围工作的建议 第二节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征收范围过小 二、资源税职能定位不明确,未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三、税费概念混用、功能错位 四、税率设置不科学 五、水资源税试点相关规定与其他法律相冲突 六、资源税的治理功能亟待完善 ……
第三章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目标体系构建 第四章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制度体系构建 第五章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现代化管理体系构建 第六章 内蒙古自治区资源税扩围治理体系构建
结语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