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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根据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关于同意<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立项的函》(中市协〔2018〕第74号),经中国市政工程协会批准,由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优选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从而规范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管理,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本标准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渗透设施、滞留设施、储存设施、调节设施、转输设施、截污净化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材料 4.1 一般规定 4.2 透水砖和植草砖 4.3 土工合成材料 4.4 塑料蓄水模块和硅砂砌体 4.5 管材 4.6 植物 4.7 种植土 5 渗透设施 5.1 一般规定 5.2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5.3 透水沥青路面 5.4 透水块材铺装路面 5.5 渗透塘 5.6 渗井 5.7 质量检验 6 滞留设施 6.1 一般规定 6.2 种植屋面 6.3 下沉式绿地 6.4 生物滞留设施 6.5 质量检验 7 储存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湿塘及雨水湿地 7.3 蓄水池 7.4 雨水罐 7.5 质量检验 8 调节设施 8.1 一般规定 8.2 调节塘 8.3 调节池 8.4 质量检验 9 转输设施 9.1 一般规定 9.2 植草沟 9.3 渗管、渗渠 9.4 质量检验 10 截污净化设施 10.1 一般规定 10.2 植被缓冲带 10.3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10.4 人工土壤渗滤 10.5 生态护岸 10.6 质量检验 11 工程验收 附录A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划分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