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与健康城市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养结合,增强社区应对疫情的能力,构建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十分钟生活圈,规范社区医院建设,制定《DBJ 43/T 391-2022 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医院建设标准》。
《DBJ 43/T 391-2022 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医院建设标准》适用于湖南省新建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医院项目,其他改建、扩建或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合建的社区医院可参照《DBJ 43/T 391-2022 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医院建设标准》执行。
社区医院建设应符合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将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重心下移,为社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医院建设应适应社区居民人口结构特征和需求,正确处理需求、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设施优选、安全卫生、运行经济、节能环保。
社区医院建设除应符合《DBJ 43/T 391-2022 湖南省绿色完整居住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湖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