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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规范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声像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内容及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声像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声像文件收集、声像文件整理、声像文件归档。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3.1管理职责 3.2基本要求 4声像文件收集 4.1收集范围 4.2收集要求 5声像文件整理 5.1照片整理 5.2音频文件整理 5.3视频文件整理 5.4声像电子文件存储 6声像文件归档 附录A声像文件收集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 附录B照片著录格式 附录C声像档案图表式样 附录D声像文件归档签证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