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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为了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本条例所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国防科技工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的,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本条例共6章、51条,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运营者责任义务、保障和促进、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5号)(1)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 司法部 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负责人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答记者问(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