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经济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能资源,规范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技术要求,提高水能设计质量,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372-2019):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372-2019):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对于一些以小水电开发为主的中小河流(河段)水电开发规划以及以水电为主的地区电力发展规划的水能设计部分,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372-2019):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进行计算。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应遵循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原则,并应根据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需要,处理好近期与远景、干流与支流、上游与下游、左岸与右岸等方面的关系。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应以已审批的水能开发规划或含有水能开发规划内容的有关规划为基础,综合分析当地经济社会需求,合理选择水电站设计保证率及设计水平年,确定水电站装机容量、水库正常蓄水位、死水位等水能特征值及主要动能经济指标。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应重视基本资料收集,基本基料精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中应根据下游生活、生产、生态等用水要求,分析确定堰、坝下游小流量。不能用作发电的水量应在发电用水中予以扣除。
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372-2019):小型水电站水能设计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