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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标准代替DL/T 1050-2007《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与DL/T 1050-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修改完善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和环境保护设施的定义;——重新划分了火力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基建期各阶段;——增加了火力发电企业燃煤中重金属含量的监督内容;——增加了火力发电企业脱硝催化剂的监督内容;——补充了火力发电企业除尘、脱硫、脱硝、废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系统的监督指标和设备监督内容;——增加了火力发电企业氨区的监督内容;——增加了火力发电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监督内容;——增加了火力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SF6气体回收率的监督指标;——删除了与无线电干扰、微波通信相关的内容;——增加了变电站水土保持、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监督内容;——增加了附录C: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监督指标及内容。 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5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6电网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7环境保护监督统计 附录A(资料性附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设施监督指标及内容 附录B(资料性附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统计报表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网企业环境统计报表 附录D(规范性附录)统计指标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