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作者将德国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归纳为双系统的理论。所谓的双系统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是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该当犯罪的标准是通过两个不同的理论系统共同完成的:其一是判断行为性质的“三要件”系统,其二是评价行为价值的“不法-罪责”系统。前者是判断系统,后者是评价系统。尽管不同学者对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主张和论证,但是本质上其理论范畴都没有脱离这两个系统。我国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才开始从日本、德国接触和输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因此这一传统理论在我国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完善才能融入中国刑法的文化和司法实践中。本书用结构主义的方式,按照德国刑法史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论证双系统理论的形成、发展以及现状,希冀这次进入他者(成熟)理论状态的训练和经验,可以为中国刑法提供理论进阶的可能性。 目录 第1章古典的双系统犯罪构成理论1 第1节本章小序1 第2节李斯特主观的双系统犯罪构成理论2 第3节贝林客观的双重结构的犯罪构成理论49 第4节古典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内部的比较研究89 第2章新古典的双系统犯罪构成要件理论95 第1节本章小序95 第2节麦耶“三要件”中内设“不法-罪责”的双系统96 第3节迈茨格“不法-罪责”系统中内设的“三要件”系统128 第4节小结168 第3章威尔泽尔循环且重叠的双系统理论171 第1节本章的论点所在171 第2节威尔泽尔双层平面的“三要件”系统175 第3节行为无价值的“不法-罪责”系统209 第4节威尔泽尔重叠的双重系统223 第4章罗克辛的实践性双系统犯罪构成要件理论226 第1节本章的论点所在226 第2节罗克辛的“整体性行为构成”系统230 第3节罗克辛的“不法-责任(答责性)”系统257 第4节“三要件”系统与“不法-责任(答责性)”系统之间的关系272 第5章雅克布斯单向线的主观归责理论中的双系统283 第1节本章的论点所在283 第2节“归责”的条件:人格体284 第3节“罪责”→“不法”→“构成要件违法性”297 第4节小结314 结论316 参考文献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