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为在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优选、安全可靠、确保质量、节能环保,制定《GB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生物制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和质量检验设施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监管规定。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系统设施验证、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生产区域的环境参数 3.1一般规定 3.2环境参数的设计要求 4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4.1厂址选择 4.2总平面布置 5工艺设计 5.1工艺布局 5.2人员净化 5.3物料净化 5.4工艺用水 6工艺管道 6.1一般规定 6.2管道材料、阀门和附件 6.3管道的安装、保温 6.4安全技术 7工艺设备 7.1一般规定 7.2设计和选用 8建筑设计 8.1一般规定 8.2防火和疏散 8.3室内装修 9空气净化 9.1一般规定 9.2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9.3气流流型和送风量 9.4风管和附件 9.5监测与控制 9.6生产特殊性质药品医药洁净室的要求 10给水排水 10.1一般规定 10.2给水 10.3排水 10.4消防设施 11电气设计 11.1配电 11.2照明 11.3通信 11.4静电防护及接地 附录A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举例 附录B医药洁净室的维护管理 附录C医药洁净室的验证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