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各省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各省制定的《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学类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对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涉及的视唱考试内容做了明确的要求。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l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
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本教材编写人员深知信息时代学子们的压力,为实现高效课堂,帮助考生迅速适应艺考改革和快速提高技能,在认真研读新艺考改革各项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多年基层音乐特长教学的思索,紧扣各省新大纲要求,以历年统考视唱曲库为主要参考,编写了《视唱635条应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