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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收录了《很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很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并将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编制成对照表,进行逐条对照。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一栏中的案由包括了《很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法[2018]344号)、《很高人民法院关于补充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法[2018]364号)补充的民事案件案由。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按照各自自然顺序排列的同时,特意作了同序对照,即修改前后的案由左右两栏直接对照,这样,不仅能够对照发现修改之处,而且可以很方便的查阅新旧案由。本次修改,对案由编排体系未作大的调整,但仍有部分案由调整了顺序。本书对具体案由没有变化,但顺序有调整的案由,在新旧案由处都作了精准的指向性注释,实现新旧案由互有指向,方便迅速实现新旧案由的对照。对照表对新旧案由有变更的加阴影标识,对旧案由删除的用删除线标识,对新增加的案由作黑体标识。 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2020年12月29日法[2020]34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2020年12月29日法[2020]347号) 部分人格权纠纷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第三部分物权纠纷 第四部分合同、准合同纠纷 第五部分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第六部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第七部分海事海商纠纷 第八部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 第十部分非讼程序案件案由 第十一部分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新旧条文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