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11月22日,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003年11月2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
2023年是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2023年9月20日、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勉励大家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60年来,“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