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介绍了法律的概念、历史渊源及现实意义,对资深学者及初学者均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作者深入浅出地向读者介绍了法律的秘密。法律与其说是一种技术,更应是一种文化体验,一种不可替代的理解和组织社会的方式。对权力和暴力的限制、事物之间的联系、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借助法律调解得以实现的,法律用规则避免武断,用秩序规避冲突。作者从法律非物质且脱离普通人的一般认知这一现实出发,试图让读者理解法律存在和运作的根本依据,进而为其提供社会生活的实用工具。 本书开篇从民众对法律产生误解的原因入手,引入社会维度下作为一种社会表现形式的法律的形成,继而作者分析法律在其历史、地理和方法论维度上的不同表现形式,并据此探究法律与国家以及其他作为现当代社会组织基石的法律概念之间的关系。 作者简介 张晓勇,男,安徽宿松人,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现代私法与罗马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兴趣集中在中国民法、法学方法论、比较私法、私法史与罗马法等领域。 目录 第一章 法是什么 第一节 被忽视、被误解与不被了解的法 第二节 被误解与不被了解的历史理由 第三节 还原的开始:法的人文性与社会性 第四节 关于法在“社会”混沌中的起源 第五节 第一项恢复:法表现社会而不是国家 第六节 重要的恢复:法作为“社会”“秩序” 第七节 作为“遵守”:法作为“被遵守的”秩序 第八节 再访对法的遵守:法,强制规范? 第九节 守法的性质,一项重要的对比:法与语言 第十节 作为“制度”整体的法与语言 第十一节 作为“法律秩序”的法及其多元使命 第二章 法的生命 第一节 论述进路提要 第二节 古代:“罗马法” 第三节 中世纪:“共同法” 第四节 近代:“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的历史差异 第五节 近代之后,直至当下的“法律全球化” 第六节 法的地理空间:领土 第七节 法的无形空间:社会 第八节 法的历史性及其表现形式 第九节 法的表现形式:自然法 第十节 法的表现形式:宪法 第十一节 法的表现形式:法律(legge) 第十二节 法的具体化:两个用于澄清的限定词 第十三节 法的具体化:“习惯” 第十四节 法的具体化:“解释—应用” 第十五节 结语:法与权利 附录 无国家状态下的法:自治概念是中世纪宪制的基础 译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