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续高僧传》,或称《唐高僧传》,三十卷,唐释道宣(596~667)撰。道宣认为慧皎《高僧传》中记载梁代的高僧过少,而需要作补辑的工作,于是经过相当时期的收集资料,写成《续高僧传》三十卷。内容从梁代初叶开始,到唐贞观十九年(645)止,一百四十四年的期间,共写正传三百三十一人,附见一百六十人,即于贞观十九年完成。在成书后二十年间,陆续有所增补,又成后集《续高僧传》十卷。后来后集十卷亦吸收到前集中,不再单行。本书是中国佛教典籍中要籍,在佛教史上地位极其重要。此次整理以《碛砂藏》三十一卷本为底本,校以日本兴圣寺抄本、《高丽藏》、《赵城金藏》、《永乐北藏》、《乾隆藏》,辅以《频伽藏》、《大正藏》,并利用大量的正史、总集、私家著述、字书等方外典籍予以校勘。 作者简介 道宣(596—667),俗姓钱,字法遍,原籍吴兴长城(今浙江长兴),一作丹徒人,生於京兆长安。唐代高僧,南山律宗开山之祖,着名佛教史传学家,又称南山律师、南山大师。所着律学着作有《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四分律拾毗尼义钞》《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比丘尼义钞》,後世称为“律学五大部”。此外还着有《广弘明集》《续高僧传》《集古今佛道论衡》《大唐内典录》《集神州三宝感通录》《道宣律师感通录》《释迦方志》等。 目录 前言 使用书目 序 续高僧传卷第一 续高僧传卷第二 续高僧传卷第三 续高僧传卷第四 续高僧传卷第五 续高僧传卷第六 续高僧传卷第七 续高僧传卷第八 续高僧传卷第九 续高僧传卷第十 续高僧传卷第十一 续高僧传卷第十二 续高僧传卷第十三 续高僧传卷第十四 续高僧传卷第十五 续高僧传卷第十六 续高僧传卷第十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