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成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后,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最重要、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本条例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作者简介 张润,湖北利川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纠纷解决智能化研究中心主任。 目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基本原则】 第四条 【行政管辖】 第五条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第六条 【主管部门】 第七条 【举报与监察】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征收情形】 第九条 【征收相关建设的要求】 第十条 【征收补偿方案】 第十一条 【旧城区改建】 第十二条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三条 【征收公告】 第十四条 【征收复议与诉讼】 第十五条 【征收调查登记】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 【征收补偿范围】 第十八条 【涉及住房保障情形的征收】 第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第二十一条 【产权调换】 第二十二条 【搬迁与临时安置】 第二十三条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四条 【临时建筑】 第二十五条 【补偿协议】 第二十六条 【补偿决定】 第二十七条 【先补偿后搬迁】 第二十八条 【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征收补偿档案与审计监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玩忽职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暴力等非法方式致搬迁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非法阻碍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法评估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施行日期】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 (2018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录) (2020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录) (2019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节录) (2019年8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节录) (2019年4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020年11月29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2011年6月3日)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2015年5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年3月26日) 实用附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参考文本)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标准及计算公式(征收其他土地可参照执行) 集体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参考文本) 重要法律术语速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