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以著作权的理念转变与制度重塑为主题,深入探讨著作权法理念的转变问题,在揭示当前著作权理念的不足后,旗帜鲜明地提出应当树立促进作品利用的新理念,并以新理念为指引,通过“赋权-限权”体系完善著作权制度,对演绎作品的利益分配进行全方位解读,同时还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著作权领域的争议加以评析。 作者简介 曾青未,法学博士,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讲师。201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知识产权法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为版权法、商标法以及竞争法。迄今为止,在《知识产权》《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CSSCI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曾获湖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同时,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以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等项目。 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内容 第一章 著作权法与创作行为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起点 一、创作行为 二、原创与演绎 第二节 创作行为的扩张 一、从原创到演绎的传统扩张 二、新型创作行为的继续扩张 本章小结 第二章 著作权法理念的确立与转变 第一节 著作权法理念的确立 一、自然权利与功利主义的保护理念 二、保护对象的变化:作品-创作者-投资者 第二节 著作权法理念的转变 一、促进创新的“浪漫主义”与“价值虚无”的功利主义 二、工具主义下公平分配的理念诠释:从控制到利用 本章小结 第三章 著作权法的制度重塑 第一节 著作权法的体系重塑 一、著作权法的体系 二、赋权-限权体系 第二节 赋权制度重塑 一、作品体系重塑 二、权利体系重塑 第三节 限权制度重塑 一、限权制度理念诠释 二、合理使用制度重塑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新理念应用:以演绎作品保护为例 第一节 演绎作品保护的利益兼顾 一、演绎作品保护中的利益分配观 二、演绎作品保护模式的选择 第二节 演绎作品保护的利益区分 一、演绎作品的豁免 二、演绎作品的限制 三、演绎作品的保护 四、演绎作品独创性认定与利益衡量 第三节 演绎作品的利益分配 一、宏观层面的利益分配 二、微观层面的利益分配 三、演绎作品的利益分配解读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新制度适用:以AIGC保护为例 第一节 AIGC的保护困境与进路 一、AIGC的著作权法保护困境 二、AIGC的著作权法保护进路 第二节 AIGC的独创性表达界定 一、演绎性创作亦属于创作 二、生成算法的表达认定 三、生成内容的独创性考量 第三节 开放式传播权的保护适用 一、权利体系的开放式构成 二、生成作品保护的适用规则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