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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为编写主线,并辅之以条文主旨、条文注释、实用问答、典型案例、相关规定等,囊括了该法条的理论阐释和疑难问题,帮助读者全面理解法律知识体系。 物权编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财产法律规定,它通过确定财产的归属以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从而节约交易费用。物权编分为通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五个分编。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物权编的调整范围] 第二百零六条[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 第二百零七条[平等保护原则] 第二百零八条[物权公示原则] 第二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登记生效原则及其例外] 典型案例 吴某彬、孙某侠与洪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申请不动产登记应提供的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 典型案例 姚某玲与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赔偿行政纠纷案 第二百一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禁止行为] 典型案例 罗某曼与罗某琼排除妨害纠纷案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 典型案例 杨某英与张某元合同纠纷案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 典型案例 赵某仁、陈某珍与李某、赵某力民间借贷纠纷案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效力及管理机构] 典型案例 王某1与王某2继承纠纷案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典型案例 李某华与王某民排除妨害纠纷案 第二百一十八条[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 第二百一十九条[利害关系人的非法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禁止义务] ……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五分编 占有 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