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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文件规定了在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开展海洋环境调查的内容及要求、调查船与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调查程序和质量控制、海上现场调查、室内样品分析、资料处理和报告编写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除极地海洋以外的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环境调查。 目录 前言 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环境调查内容及要求 4.1 物理海洋和气象 4.2 海洋化学 4.3 海洋生物 4.4 海洋沉积物物理特性 5 调查船和主要仪器设备 5.1 调查船要求 5.2 实验室要求 5.3 主要调查仪器设备 6 环境调查程序和质量控制 6.1 调查程序 6.2 航前质量控制 6.3 调查期间质量控制措施 6.4 室内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措施 7 航次现场调查一般要求 7.1 观测及采样要求 7.2 样品编号 8 室内样品分析要求 8.1 实验室资质要求 8.2 样品的预处理和分析要求 8.3 分析结果的质量检查 8.4 分析结果的发出 9 资料整理 9.1 资料汇总 9.2 数据处理 9.3 文档建立和图件绘制 10 报告编写 10.1 通则 10.2 现场报告编写 10.3 航次报告编写 附录A(资料性) 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环境调查仪器设备检查登记表 附录B(资料性) 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环境调查标准物质及化学试剂检查登记表 附录C(资料性) 国际海底区域和公海环境调查人员登记表 附录D(规范性) 环境样品编号规则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