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本规程共分13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选址、测量与勘察、拦挡工程、弃土工程、截排水工程、边坡工程、生态工程、监测与巡查、关闭与安全评价、验收与移交等。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基本规定 4 选址 4.1 一般规定 4.2 场区选址 4.3 拦挡结构选址 5 测量与勘察 5.1 一般规定 5.2 工程测量 5.3 工程勘察 5.4 安全评价勘察 6 拦挡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布置与选型 6.3 设计 6.4 施工 6.5 检验 7 弃土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弃土计划 7.3 堆置设计 7.4 堆置施工 7.5 检验 8 截排水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布设 8.3 地下疏排水设计 8.4 地表截排水设计 8.5 堆置体泄排水设计 8.6 施工 8.7 检验 9 边坡工程 9.1 一般规定 9.2 措施选型 9.3 场外边坡设计 9.4 堆置边坡设计 9.5 施工 9.6 检验 10 生态工程 10.1 一般规定 10.2 绿色施工 10.3 绿化 10.4 复垦 11 监测与巡查 11.1 一般规定 11.2 测点布设 11.3 观测 11.4 巡查 12 关闭与安全评价 12.1 一般规定 12.2 关闭 12.3 安全评价 13 验收与移交 13.1 一般规定 13.2 验收 13.3 移交 13.4 维护 附录A 弃土料运送分类 附录B 弃土场工程设计阶段工作要点 附录C 粗粒弃土料颗粒分析试验要点 附录D 粗粒弃土料密度试验要点 附录E 水文参数计算 附录F 堆置体渗透变形试验要点 附录G 稳定计算 附录H 边坡失稳形态判别要点 附录J 弃土场地适宜树(草)种表 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