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是书法艺术工具书。为保持与《中国行书大字典》、《中国隶书大字典》的体例基本一致,并形成系列,故无法探讨有关文字学的学问,也未能在这方面直接为读者提供更多的服务。如:大篆(甲骨文、金文)、小篆同属篆书范畴,在本书中收辑编排融为一体;但在实际应用中,它们又有各自不同的体系,读者应注意参阅其他古文字学工具书。
二、本书所收辑之对象,是历代在书法艺术上有卓著成就之碑帖法书,无法收辑并非法帖而是文字学经典的汉许慎《说文解字》。所收碑帖法书之单字,其字形也不为《说文解字》之标准字形所囿。
三、本书原则上以《中华大字典》部首编排法编排。收辑古碑法帖单字,原则上也以《中华大字典》已收录之首文为限。
四、秦汉以前之古文字结字方法,往往与秦汉隶变以後之标准字形大相径庭,甚至有无法确定部首的现象。本圭曰在能够确认其为何字的前提下,直接收在秦汉以後标准字形首文下。
五、本书对於篆书中出现的通假字,用直观的方法归类处理。如“(隹)”,金文中常与“惟”、“唯”、“维”字通,本书则视作“隹”字,归人“隹”字首文之下,另在《部首检字表》中“隹”字下用“()”加注“(惟、唯、维)”略作提示。
六、本书出现的异体字,原则上依《中华大字典》体例也作首文分列,在《部首检字表》中的本字下,用“()”加注正字或异体字,略作提示。
七、《中华大字典》收有一些既非通假字、又非异体字的首文,如:“一”、“尘”、“令”等,这类字实际仍是篆体字形。本圭曰首文中,删除了这些未被普遍接受使用的字形,将有关帖字收在楷书标准字形的首文之下。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