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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ff2008]105号)的要求,由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修订而成。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靠前标准和国外优选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21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通用术语、工程勘察、线路、轨道、路基、桥涵、隧道、车站及枢纽、机务设备、车辆设备、动车组设备、通信、信号、信息与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给水排水、房屋建筑、综合检测与维修及施工质量验收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了轨道、动车组设备、信息与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综合检测与维修及施工质量验收等五章。 (2)增加了既有铁路提速、客运专线铁路、城际铁路、高速铁路及重载铁路等建设中出现的有关新技术术语。 (3)删除了一些技术比较陈旧、不经常使用的术语。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铁路局负责l3常管理,由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铁路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0号,邮政编码:300142),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 1总则 2通用术语 3工程勘察 3.1测绘 3.2遥感 3.3工程地质勘察 3.4水文地质勘察 3.5钻探 3.6物理勘探 3.7原位测试 3.8土工试验 4线路 4.1经济运量与行车组织 4.2线形 4.3交叉1总则 2通用术语 3工程勘察 3.1测绘 3.2遥感 3.3工程地质勘察 3.4水文地质勘察 3.5钻探 3.6物理勘探 3.7原位测试 3.8土工试验 4线路 4.1经济运量与行车组织 4.2线形 4.3交叉 5轨道 5.1一般术语 5.2无砟轨道 5.3无缝线路 5.4轨道附属设备 6路基 6.1一般术语 6.2地基处理 6.3支挡结构 6.4边坡防护 6.5路基排水 7桥涵 7.1一般术语 7.2桥梁结构 7.3涵洞 7.4桥涵施工 8隧道 8.1一般术语 8.2隧道衬砌 8.3隧道施工方法 8.4隧道防排水 8.5隧道防灾救援 9车站及枢纽 9.1车站 9.2车场 9.3站内线路 9.4客货运设施 9.5调车设备 9.6站线轨道 9.7车站排水 9.8车站能力 10机务设备 11车辆设备 12动车组设备 13通信 13.1一般术语 13.2专用通信 13.3数字移动通信 13.4数据通信及图像通信 14信号 14.1一般术语 14.2信号显示及地面固定信号 14.3转辙装置 14.4轨道占用检查装置 14.5运输调度指挥 14.6闭塞及列车运行控制 14.7联锁 14.8驼峰信号 14.9道口信号 15信息与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 15.1信息 15.2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 16电力 17电力牵引供电 17.1供电 17.2牵引变电所 17.3接触网 18给水排水 19房屋建筑 20综合检测与维修 21施工质量验收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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