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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着眼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共性,从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出发,同时结合供水、煤电、燃气、供热等某些特定公用事业领域实施特许经营的典型个案,讨论了行政法如何积极正面回应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给行政法理论带来的新问题,并借此实现自我革新。 作者简介 高俊杰(1987-),女,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硕博连读)。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基础理论、公用事业法、教育行政法等。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研究项目,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当代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绪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范围的限定:经营性公用事业 第三节 研究现状:比较法的考察 第四节 研究方法 第五节 研究框架 第一章 公私合作:公用事业供给的全球革新 第一节 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动因与理论基础 第二节 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域外模式 第三节 我国公用事业公私合作的主要模式:特许经营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公用事业政府规制的缘由、目标与革新 第一节 如何理解公用事业规制 第二节 政府缘何规制:从生存照顾到辅助性原则 第三节 政府为何规制:公用事业领域的公共利益 第四节 公用事业规制革新:以美国为例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公用事业政府规制的基本工具:特许经营协议 第一节 行政契约之证成:从学理到立法 第二节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性质的整体考量 第三节 特许经营协议的效力 第四节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协议纠纷及解决类型化 本章小结 第四章 公用事业政府规制:主体、内容及程序 第一节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规制主体 第二节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规制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规制程序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政府规制的延伸:特许经营权人的公法义务 第一节 特许经营权人承担行政法义务之缘由 第二节 特许经营权人的行政法义务范围及其界限 第三节 特许经营权人承担行政法义务的进路 本章小结 第六章 对规制的规制: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的政府责任 第一节 政府总是致力于追求公共利益吗? 第二节 政府不履行规制职责的一般责任 第三节 政府对公用事业消费者的赔偿责任 本章小结 余论:行政法的疆域及理论重心的转移 参考文献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