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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由中国政法大学东亚企业并购与重组法制研究中心主任陈景善教授与大成律师事务所破产部高级合伙人张婷律师合作翻译、审校、主编,是“东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法律评论”系列丛书的第三本。原著由日本事业再生研究机构编,汇集了日本预重整制度热议的问题点,并从实务运用的角度探讨了日本式预重整制度的特色和预重整制度得不到有效运用的问题点,剖析了预重整的本质和日本为了提高预重整制度实施的效率在申请破产程序前采取的由重整投资人背书、提升企业价值等措施。 作者简介 陈景善,女,1969年7月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兼任北京市破产法协会常务理事,东亚破产再建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协会理事,银行法协会理事,北京市比较法协会理事。代表性的专著以及译著:《资本制度的现代化与理念冲突研究》;《中国公司法》(中翻日,国家社科资助);《公司法改革——公开股份公司法的构想》(日翻中,中国证监会境外法律译丛项目)。 研究方向: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金融法,侧重于东亚比较法研究,精通日语,韩语。 目录 第一编 基调论文 美国与英国破产程序的主要特点及差异——以再建(重整)型企业破产程序为中心 美国与英国的预重整型破产程序 美国与英国的事业再生金融 《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在事业再生中的适用 第二编 有关预重整模式事业再生的建议 关于预重整模式事业再生的建议 小组讨论——“预重整模式事业再生的当下课题” 从实务界视野调研的“日本版预重整” 第三编 预重整杂感 预重整中必须牢记的“两个要点” “预重整”的应用与展望 庭外重组指引的适用性以及灵活应用 预重整模式事业再生期待的要素——回顾研讨会 主题发言评议 小议重整投资人的选任 第三方债务人谈重整投资人的变更 打击重整投资人积极性的制度将导致债务人面临困境 预重整模式事业再生之我见 关于解除重整投资协议及支付分手费的备忘录 预重整型制度术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