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依据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编写。
本规程代替JJG(交通)133—2017《落锤式弯沉仪》,与JJG(交通)133—2017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落锤式弯沉仪的结构示意图(见第2章,2017 年版的第2 章);
——增加了荷载传感器示值误差的计量性能要求和检定方法(见3.1、5.3.4);
——修改了荷载示值误差的计量性能要求和检定方法(见3.2、5.3.5,2017 年版的3.1、5.3.3);
——修改了荷载重复性和弯沉重复性的计量性能要求(见3.3、3.6,2017 年版的3.2、3.4);
——增加了弯沉传感器幅值线性度的计量性能要求和检定方法(见3.4、5.3.7);
——修改了弯沉示值误差的计量性能要求和检定方法(见3.5、5.3.8,2017 年版的3.3、5.3.5);
——修改了温度示值误差的检定方法(见5.3.10,2017 年版的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