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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熙宁二年到熙宁八年(1069-1075),是两宋历史上一个罕见的喧嚣时代。一方面,王安石在宋神宗的全力支持下,紧锣密鼓地推行新法;另一方面,围绕每一项新法的酝酿出台,新法派和反对派都势不两立,吵得不可开交。 本书借着重审史料中对王安石众口一词的评价——“强辩”,考察这场新法大辩论中两方政治人物的个性和思想,观其汇聚,观其沉淀,观其激荡,观其向后变化之端倪,由此勾勒出一个有血肉、有生气的熙宁政治的独特面貌。 熙宁变法,就像一个超大型的思想实验场,使许多重大政治议题经过了比较充分的讨论和争辩,但为什么没能通向成功的变革?本书从政治思想层面入手,通过剖析宋代书生政治家话语背后的思维框架,及其在政治实践中遭遇的困境,尝试回答这一问题。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是孟子,还是少正卯? 一、唐介之死 二、“如出一口” 三、自缘身在最高层 四、少正卯的骂名 五、荆公之辩术(上) 六、荆公之辩术(下) 七、尧桀是非,终成一梦 第二章 庙号称“神”者 一、卡夫卡式皇权? 二、说难 三、寡人好辩 四、棋逢敌手 第三章 政治角力场 一、君臣一日 二、“议” 三、“对” 四、墨汁,还是唾沫? 第四章 辩手如林 一、“熙宁点将录” 二、吕惠卿 三、“惇七” 四、曾布和其他人 第五章 旧人寥落 一、“细腰”政治学 二、君子无辩,小人有辩 三、前赴乏后继 四、“佞史”“谤书”中的“真相” 五、一个小结 第六章 天何言哉 一、卖果实与华山崩 二、政治神学危机 三、荆公说天变 四、失败的重建 第七章 “民本”陷阱 一、民意的干预 二、圣人和愚民 三、王安石:民意表达的悖论 四、愚民的狂欢 第八章 国善国恶 一、“高利贷”与田园诗 二、毁了道义经济? 三、富人的用处 四、官家之惠vs豪强之暴 结语 “话语” “思想” “政治” “人”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 序言 熙宁二年(1069)到熙宁八年(1075),这7年, 是两宋历史上一个罕见的喧嚣时代。 这个时代,以宋神宗从江宁府(今南京)召王安石 入京,迅速提拔他为参知政事(副宰相),全面推行“ 新法”而拉开帷幕,以王安石第二次罢相、黯然退归江 宁而奏响终止符。从熙宁二年开始,短短6年间,王安 石在宋神宗全力支持下,紧锣密鼓推出了均输、市易、 青苗、免役、方田均税、农田水利、保甲、保马、将兵 等十余项“新法”,期待以近似大规模政治动员和国家 运动的方式,一举解决“三冗”——冗官、冗兵、冗费 ——重压下的北宋王朝面临的财政危机和社会痼疾。 尽管变法派打出了“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 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的大旗,这一揽 子新法仍在朝野引发了轩然大波:在风气日趋保守的朝 堂之上,围绕每一项新法的酝酿制定出台,新法派和反 对派都要吵得面红耳赤,势不两立,后人形容当时情景 : 一令方下,一谤随之。今日哄然而攻者,安石也; 明日哗然而议者,新法也。台谏借此以贾敢言之名,公 卿藉此以邀恤民之誉,远方下吏随声附和,以自托于廷 臣之党,而政事之堂,几为交恶之地。 的确,这种政治辩论,常常升级为恶语相向,直至 闹到御前,皇帝只好亲自出面圆场:“相与论是非,何 至是?”不止一人觉得,这类举动有失大臣和读书人的 体面,有人抱怨:“今政事堂忿争相诟,流传都邑,以 为口实,使天下何观焉?”不论是贤名甚著的元老重臣 ,如富弼、欧阳修、范镇、文彦博、吕公著,还是前途 无量的政治新星,如苏辙、程颢、范纯仁、陈襄、刘挚 ,一旦与新法派议论不合,便以各种方式被摈斥出中央 决策层,或投置闲散,或离京外任;同时,一些比较陌 生的、年轻的面孔,就是日后被斥为“新进小人”的官 员,很快出现在官僚体系的各个关键岗位上;受到“新 法”的牢笼和驱策,从京师到各路的官民,甚至隐隐感 受到震动的“北虏”和“西贼”,纷纷或被动或主动, 甚至是不计成本地调整各自的利益、行为和预期:一些 新的机构和组织成立了,一些新的诱惑出现了,一些新 的强制也降临了。过不了多久,从各地流出的钱帛、米 粮,一袋袋,一车车,被来回调运或者干脆封桩入库, 好应对那人人预感必将发生的更大事件,或者说,军事 灾难…… 总之,在许多变法的亲历者看来,“士夫沸腾,黎 民骚动”,正是新法最直截、最迅速,也是为数不多的 “见效”。随之而来的,是百年来祖宗以“仁恩厚德” 培育成的理想世界的全面崩塌,所有人都身不由己地被 卷入这个盛世崩塌留下的可怖黑洞中: 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 之,左者右之,成者毁之,弃者取之,矻矻然穷日力, 继之以夜而不得息。使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 ,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 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 二 在这一片喧嚣和纷乱之中,总有一些声音似乎格外 响亮,还格外刺耳。 熙宁二年(1069)的某一天,众宰相和执政官员到 政事堂聚议新法。传说,新提拔的参知政事王安石风头 正盛,“下视庙堂如无人”。会议才开始不久,王安石 和同列某官就一言不合,起了争执,旁人连忙打圆场。 新参政从椅子上噌的一下站起来,怒视周遭诸人,最后 ,咬牙切齿地挤出一句“狠话”: 君辈,坐不读书耳! 大约就在同一时期,监察御史里行张戬(大哲学家 张载之弟),也是为了反对新法,专程找上政事堂,与 王安石理论。二人辩论良久,张戬援引儒经中的典故立 论,王安石哂笑一声,语带讥讽地说: 安石却不会读书,贤(指张戬)却会读书!? 这句反话噎得张戬半天没有吭声。在王安石眼中, 他的“良法美意”不受反对派待见,根本乃是由于这帮 人不学无术,泥古不化。为此,他专门告诫神宗,“流 俗之人,罕能学问,故多不识利害之情”,无法理解新 法带来的利益,所以“好为异论”,完全没必要理睬。 新法派中另一著名人物——章惇,在后变法时代成 为宰相,力主“绍述”,大肆迫害元祐党人,在熙宁年 间却不大受王安石看重。不过,此人的作风和王安石倒 有几分神似。元祐初年,旧党得势,欲尽废新法,章惇 操着一口带点福建口音的官话,竭力为新法辩护: 与同列议事,一不合意,则连声骂曰:“无见识! 无见识!” 台谏官员就据此攻击他“纵肆猖狂”“无大臣体” ,认为“此语,虽市井小人,有不轻发也,而惇以为常 谈”。 “不读书”“无见识”“没学问”,类似的人身攻 讦,在科举社会,在无不自诩博学鸿儒的官僚士大夫听 来,大概要算最伤自尊的侮辱,在北宋政治中却也常见 ,台谏的弹章、贬降的制词,往往有之。至于气急败坏 ,在情绪失控的应激反应中,将政治的分歧,首先归结 为竞争对手的智识、学问上的缺陷,而不是先论出身、 阶级、信仰、种族、阴谋等,尤见得北宋的书生政治家 有质朴可爱的一面,往坏了说就 导语 贡献一部面貌特殊的王安石传记:秉政八年,二度拜相,却落得一个“强辩”的恶谥。本书重新审视在现代史学中被边缘化的王安石政治个性的议题。 聚焦北宋熙丰年代的政治氛围:变法派与反对派之间如何唇枪舌剑?当时的制度环境为政治辩论的展开提供了哪些机会和场域? 从思想观念的底色出发,观察北宋的改革及其结局:这些书生政治家在多大程度上跳出了传统思想的约束?看似活跃、开放的争鸣时代,为何没能实现成功的社会变革? 第二十二届深圳读书月“年度十大好书”、豆瓣2021年度图书、第一届文景历史写作奖得主周思成新作。 精彩页 正文选摘: 三、王安石:民意表达的悖论(节选自第七章) 根据王安石自己得到的信息反馈,“民”或者说百姓,是积极拥护青苗、免役、保甲这些给民众的日常生活带来巨大改变的新法的。熙宁五年(1072)推行保甲养马法,让开封府界诸县的保甲组织自愿申请饲养官马(一年限额三千匹),承担马匹的维护和赔偿责任,换取一定的赋税减免。关于府界民众是否心甘情愿参与这项国家战备事业,神宗和王安石等宰执有过这样一番对话: 安石曰:“此法已令诸县晓谕,百姓多以为便,有千五百户投状。” (吴)充曰:“大抵言情愿者,皆官吏驱迫。” 安石曰:“若官吏驱迫,即是诸县等第均敷。今但有千五百户投状,必非驱迫。” (文)彦博曰:“如体量和买草,河东和买亦名为和买,俱不免驱迫。” 上曰:“此即是均敷。均敷即自来驱迫,若非均敷,则非驱迫可知。” 彦博曰:“缘官吏或冀望升擢差遣,故上下相蒙,以强抑为情愿,不可不察也!” 安石曰:“必无此事!……” 王安石解释,府界民众中有一千五百户自愿申请,这个数字不多不少,既足以说明“百姓多以为便”,又显示官吏并没有为了完成指标而全面摊派。吴充、文彦博疑心底下的官吏为了绩效而隐瞒实情,强迫至少一部分民众“自愿”申请养马。对此,王安石不屑一顾:真有此事,那一套保证下情上达的制度安排必然会发挥作用,受官吏欺压的民众可以自由去登闻鼓院、登闻检院或待漏院,直接投书伸冤: 若抑勒百姓,即百姓何缘不经待漏出头、打鼓进状?经待漏出头,即陛下理无不知。打鼓进状,即陛下理无不见。陛下既知见,理无宽贷。官吏不知何苦须要抑勒百姓,为蒙蔽之事? 所以,经过这一串逆向的“滑坡论证”,并不存在什么“官吏驱迫”“上下相蒙”,民意的传达和反馈是直截、通畅、准确的,没有受到任何干扰屏蔽。面对别人质疑新法造成的种种弊病,王安石的态度一贯是,“民”完全清楚切身权益并能够通过合法渠道加以保护,他们的意见表达也是客观、真实的;只有反新法派怀有私心,妄图用谎言、造谣来破坏朝廷的善政: 民别而言之则愚,合而言之则圣,不至如此易动。大抵民,害加其身,自当知,且又无情,其言必应事实。惟士大夫或有情,则其言必不应事实也! 有一些民意反馈,对新法特别有利,王安石更不会忽略。神宗指责农田水利法没有实效,王安石当即举出证据反驳:朝廷派程昉负责漳河淤田,拓宽了原武县(今河南原阳)等濒河地区的耕地面积,“百姓群至京师,经待漏院出头,谢朝廷差到程昉开河,除去百姓三二十年灾害!”其实,还有一种说法是,这群赞颂新法的民众,本是因为淤田“浸坏庐舍坟墓,又妨秋种”,集体上京告状。新法官员将他们拦截回来,处以杖责。民众只得谎称他们是去京城谢恩,新法官员顺势代写了一封《百姓谢淤田表》,加上两百多人的联名签字,派小吏直接送入登闻鼓院,“安石大喜,上亦不知其妄也。” 可是,如果真的有小民击登闻鼓鸣冤,或去待漏院告状,反馈的是新法的负面消息,王安石如何回应呢?他脸色一变,开始断言愚民总是分不清哪些是局部的利益,哪些是整体的利益,哪些是短期的利益,哪些又是长远的利益,而政治就要算一笔功利主义的账: 大抵修立法度以便民,于大利中不能无小害。若欲人人皆悦,但有利无害,虽圣人不能如此;非特圣人,天地亦不能如此! 他仍旧诉诸“祁寒暑雨,民犹怨咨”那一套的辩解:好比“时雨之于民”,实际不可或缺,但必然妨碍“市井贩卖及道途行役”,更不可能保证“墙屋无浸漏之患”。这些无非是达成更高的“善”必须付出的代价,为政岂能“待人人情愿然后使之”? 王安石以为,愚民不仅搞不清真正的“大利”所在,他们的意见表达还会被居心不良之人操纵和利用,针对新法。若他们真的成功“经待漏出头、打鼓进状”,那也属于遭人误导挑唆。比如,府界周边有人反对保甲法,“以十数万愚民,而欲煽惑之者,非特一人而已”,不可能不出问题,出了问题就要追究带头挑事的那一小撮头目的责任: 昨日闻,已捕获扇惑纠集人头首根勘,然至京者亦止有二十余人而已。以十七县十数万家,而被扇惑惊疑者才二十许人,不可谓多。自古作事,未有不以大势驱率众人,而能令上下如一者。 本章开头讲的东明县百姓因为编排役法不公,集体上京告状,在王安石看来,也是同样的性质。不论此事是否真的是反新法派的阴谋,王安石不仅派人追究知县贾蕃的责任,还一再提醒神宗,要“以道(相当于前面说的理义)揆事”,不要动辄被舆论带偏: 治百姓,当知其情伪利害,不可示以姑息。若骄之,使纷纷妄经中书、御史台,或打鼓截驾,恃众为侥幸,则亦非所以为政。 民众只要感到新法损害一点自身利益,就敢于“纠合众人,打鼓、截驾、遮执政,恐陛下未能不为之动心”,此风决不可长。皇帝必须“明示好恶赏罚,使人人知政刑足畏,则奸言浮说自不敢起,诡妄之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