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推荐 本书以我国历史上基层社会治理中心的功能发挥和法律机制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将基层社会治理中心的功能和相关法律机制分为血缘、经济和社会等面向,从中抽象出基层社会治理中心和法律机制的互动模式和经验,为当代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心的培育以及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和现代化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本书共分八章,主要关注传统社会、新中国成立后以及当代的基层社会治理中心对基层社会治理起到的积极作用及与相关法律机制之间的互动关系。即:传统社会中家族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中心与法律机制之间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单位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中心与法律机制;再结合当代社会的“个体化”和“原子化”等背景,提出社区等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心的培育,以及法律机制在思想上、结构上、制度上的支持作用。最终得出:“基层社会治理中心与法律机制具有双向的形塑和影响关系”,“传统法律机制在各个方面支持了基层社会治理中心血缘、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功能”,“当代法律机制应在思想、结构和制度三个维度上对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心的培育和功能发挥提供支持”等相关结论。清晰地展示出基层社会治理中心与法律机制之间的互动模式,结合当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法律机制的现状和缺失,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道路。 作者简介 罗冠男,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副教授。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Tor Vergata)法学院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比较法。有专著和译著多部,参编多部编著和高校教材。先后在《政法论坛》《行政法学研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核心期刊和权威媒体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担任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人。 目录 序 第一章 基层社会治理单元与法律机制 一、基层社会治理的内涵与外延 二、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要件与功能 三、基层社会治理单元与法律机制的双向关系 四、本书的研究意义与内容 第二章 传统社会的基层治理单元与法律机制 一、家族作为传统社会基层治理单元 二、家族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儒家法文化背景 三、家族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法律机制 第三章 家族单元基础上的地缘性自治 一、乡约民规 二、乡绅治理 三、乡约民规与乡绅治理的当代价值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后的基层社会治理单元与法律机制 一、社会变革与单位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单元 二、单位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功能 三、单位制的法文化背景 四、单位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法律机制 第五章 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演化与经验 一、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功能经验 二、基层社会治理的思想经验 三、基层社会治理的结构经验 四、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经验 第六章 当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培育与法律机制 一、当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展开的背景 二、新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社区 三、社区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法律机制支持 第七章 当代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培育与法律机制 一、当代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历史发展与当代实践 二、当代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与法律机制的缺失 三、当代乡村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法律机制支持 第八章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一 古代家族的基层治理功能与法律机制 附录二 寿州龙氏家规 附录三 新中国成立后单位的基层治理功能与法律机制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