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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书以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为研究对象。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在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基于对落实农业产业政策的现实需求、对农业生产者或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倾斜性保护、对国家农业安全利益的维护等待殊考虑,将特定的农业市场主体和竞争行为排除在反垄断法调整范围之外的法律制度。我国《反垄断法》第69条对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进行具体规定,但其具体范畴不甚清晰,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缺憾。本书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修正应当注重产业法与竞争法的良性互动,应通过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精准划分农业产业法和竞争法彼此发挥作用的空间;对于上游农业生产者及其竞争行为,应当主要交由产业法发挥扶持、保护之作用;对于下游农产品流通商及其竞争行为,则应当主要交由竞争法发挥规范、限制之功能。 本书适合竞争法领域、三农领域的工作者及相关研究者阅读。 作者简介 邱隽思,女,广东惠州人,湖北经济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山东大学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双学士,香港科技大学中国文化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法律、新闻、文学领域的交叉研究和跨学科研究,在弱势群体保护、传媒法治与三农法治领域取得充沛研究成果,在《现代法学》《法学论坛》《学习与实践》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任教育部青少年普法教育平台《青少年法治教育》专栏作家,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 目录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基础概念界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 三、研究内容与基本思路 四、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第一章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界定与构成要件 第一节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界定与价值取向 一、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概念界定 二、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取向 第二节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构成要件 一、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 二、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主体要件 三、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行为要件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第一节 国外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基本类型 一、欧盟:立法限制型的农业适用除外制度 二、美国:判例限制型的农业适用除外制度 三、日本、韩国:依托于合作社的农业适用除外制度 四、以色列:主体扩张型的农业适用除外制度 第二节 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立法及实践 一、《反垄断法》第条的立法特征 二、《反垄断法》第条的法律解释 三、《反垄断法》第条的实施状况 第三节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国内外对比与反思 一、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国内外对比 二、对我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反思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主体要件研究 第一节 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主体要件的基本界定 一、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当然适格主体 二、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当然不适格主体 三、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或然适格主体 第二节 特殊农业市场主体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资格分析(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资格研究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资格研究 三、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资格研究 第三节 特殊农业市场主体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资格分析(二):农业行业协会 一、农业行业协会的基本界定及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二、农业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资格思辨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行为要件研究 第一节 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行为要件的基本界定 一、垄断协议: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唯一适格行为 二、特殊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地位之思辨 第二节 特殊农业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地位分析(一):农产品价格卡特尔 一、农产品价格卡特尔的基本界定及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二、我国农产品价格卡特尔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地位辨析 第三节 特殊农业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地位分析(二):农产品流通中的纵向限制 一、一般纵向限制协议的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地位思辨 二、对农产品流通商滥用相对优势地位实施纵向限制的特别分析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中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改进研究 第一节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改进的指导思想:产业法与竞争法之良性互动 一、产业法与竞争法互动的基本理论阐释 二、产业法与竞争法的功能错位:我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实施缺憾 三、产业法与竞争法的功能耦合:我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的改进目标 第二节 我国农业市场竞争法律制度的具体改进 一、农产品流通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与《反垄断法》的改进 二、农产品价格竞争的规制与《价格法》的改进 第三节 我国农业产业法规体系的配套改革 一、高效率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培育制度之完善 二、多样化的农业生产者联合组织扶持制度之构建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序言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 制度是指在反垄断法的制定 和实施过程中,基于对落实 农业产业政策的现实需求, 对农业生产者或消费者等弱 势群体的倾斜性保护、对国 家农业安全利益的维护等特 殊考虑,将特定的农业市场 主体和竞争行为排除在反垄 断法调整范围之外的法律制 度。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 制度的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主 体要件和行为要件两部分内 容。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 制度是在综合研判农业产业 环境“上游弱、下游强”结构 性特征的基础上,对农业产 业发展中农业生产者、流通 商、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等 利益需求进行平衡、协调的 结果,它划定了农业产业法 和竞争法各自发挥作用的空 间。一方面,通过农业产业 法律制度,促进农业生产者 的组织、协调和发展,提高 其在农业产业链条中的议价 能力,以此确保农产品以总 量充分、价格稳定的形式在 市场上进行供应;另一方面 ,通过农业竞争法律制度, 促进农产品流通商开展有序 竞争和优胜劣汰,并对其可 能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 有效规制。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 制度的国外立法主要有以欧 盟为代表的立法限制型,以 美国为代表的判例限制型, 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合作 社型,以以色列为代表的主 体扩张型四类。在主体要件 上,除以色列将适用除外的 主体扩张至农产品流通商之 外,其他国家主要倾向于只 赋予农业生产者及其联合组 织适用除外地位;在行为要 件上,多数国家倾向于只赋 予垄断协议适用除外地位, 但对农产品价格垄断协议是 否属于适用除外的问题,各 国立法差别较大。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 制度的主体要件解决的是哪 些农业领域的市场主体享有 适用除外资格的问题。应当 主要赋予产业链条上游的农 业生产者及其联合组织适用 除外资格,而对产业链条下 游从事农产品运输、批发、 零售的流通商来说,不应赋 予其适用除外资格。在我国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 度的适格主体包括:个体农 业生产者;由农民组成,以 解决农业生产者集体需求或 农村其他公共利益需求为主 要职能的公共组织,包括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 和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主要由农业生产者投资设 立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为主要业务,同时在落实国 家农业产业政策方面具有一 定公共职能的乡镇企业和乡 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而国有 农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 行、村镇银行等,则不属于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适格主 体。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与农业行业协会,这两类主 体在实践中具有复杂性和多 样性,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 析:只有在其成员属性和内 部组织符合“农业生产者联 合组织”属性的前提下,才 应当赋予其反垄断法适用除 外资格。 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 制度的行为要件解决的是哪 些农业领域的竞争行为享有 适用除外地位的问题。应当 以垄断协议为适用除外的唯 一适格行为,农业领域的滥 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 中和行政性垄断均不适宜纳 入反垄断法适用除外范畴。 但是,对于农产品流通中的 纵向限制协议是否属于适用 除外适格行为的问题,应当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协 议是下游农产品流通商利用 相对优势地位缔结和实施的 ,则不应享有反垄断法适用 除外地位;如果协议是上游 农业生产者与下游农产品流 通商共同参与缔结和实施的 ,则应当享有反垄断法适用 除外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 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 法》)第69条对反垄断法农 业适用除外制度进行了具体 规定,但其具体范畴不甚清 晰,尤其是该条使用了“农 村经济组织”“联合或者协同 行为”等词语,其内涵和外 延都具有模糊性,这导致我 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除外制 度的构成要件并不明确。实 践中,执法者倾向于对第69 条作扩张式解释,将其理解 为“农业领域不适用《反垄 断法》”,但又通过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以下简称《价格法》)第14 条的形式,以查处价格违法 行为的名义对农产品流通中 的价格垄断进行规制,产生 了“向《价格法》逃逸”现象 。这使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 的竞争执法呈现以下缺陷: 对于价格垄断案件,执法者 通过《价格法》第14条绕开 了《反垄断法》第69条的限 制,使实际执法效果十分严 苛,有扰乱市场价格规律的 嫌疑;而对于非价格垄断案 件,却又由于执法者倾向于 扩张解释《反垄断法》第69 条的缘故,难以开展有效执 法,导致对一些农产品流通 商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欠缺 有效威慑。另外,由于我国 的农业产业法规体系不够健 全,未能有效扶持各类农业 生产者联合组织,也未能有 效培育高效率的农产品流通 渠道,这导致反垄断法农业 适用除外制度倾斜性保护农 业生产者的既定目标难以有 效实现。 我国反垄断法农业适用 除外制度的修正应当注重产 业法与竞争法的良性互动, 应通过农业适用除外制度精 准划分农业产业法和竞争法 彼此发挥作用的空间:对于 上游农业生产者及其竞争行 为,应当主要交由产业法发 挥扶持、 |